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维生素C注射液

适应症:

详细信息

维生素C注射液说明书

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


【药品名称】

通用名:维生素C注射液

英文名:Vitamin C Injection

汉语拼音:Weishengsu C Zhusheye

【成份】本品主要成份为:维生素C。其化学名称为:L-抗坏血酸。

结构式: 

C注射液.png

分子式:C6H8O6       分子量:176.13

辅料为碳酸氢钠、焦亚硫酸钠、盐酸半胱氨酸、依地酸二钠、注射用水。

【性状】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明液体。

【适应症】1、用于治疗坏血病,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性疾病及紫癜等辅助治疗。2、慢性铁中毒的治疗:维生素C促进去铁胺对铁的螯合,使铁排出加速。3、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症的治疗。4、下列情况对维生素C的需要量增加;(1) 病人接受慢性血液透析、胃肠道疾病(长期腹泻、胃或回肠切除术后)、结核病、癌症、溃疡病、甲状腺功能亢进、发热、感染、创伤、烧伤、手术等;(2)因严格控制或选择饮食,接受肠道外营养的病人,因营养不良,体重骤降,以及在妊娠期和哺乳期;(3)应用巴比妥类、四环素类、水杨酸类,或以维生素C作为泌尿系统酸化药时。

【规格】2ml:0.25g、2ml:0.5g、2ml:0.1g

【用法用量】肌内或静脉注射,成人每次100~250mg,每日1~3次;小儿每日100~300mg,分次注射。救治克山病可用大剂量,由医师决定。

【不良反应】1、长期应用每日2~3g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。2、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偶可引起尿酸盐、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。3、快速静脉注射可引起头晕、昏厥。

【禁忌】尚不明确。

【注意事项】1、维生素C对下列情况的作用未被证实:预防或治疗癌症、牙龈炎、化脓、出血、血尿、视网膜出血、抑郁症、龋齿、贫血、痤疮、不育症、衰老、动脉硬化、溃疡病、结核、痢疾、胶原性疾病、骨折、皮肤溃疡、枯草热、药物中毒、血管栓塞、感冒等。2、对诊断的干扰。大量应用将影响以下诊断性试验的结果:(1)大便隐血可致假阳性;(2)能干扰血清乳酸脱氢酶和血清转氨酶浓度的自动分析结果;(3)尿糖(硫酸铜法)、葡萄糖(氧化酶法)均可致假阳性;(4) 尿中草酸盐、尿酸盐和半胱氨酸等浓度增高;(5)血清胆红素浓度下降;(6)尿pH下降。3、下列情况应慎用:(1)半胱氨酸尿症;(2)痛风;(3)高草酸盐尿症;(4)草酸盐沉积症;(5)尿酸盐性肾结石;(6)糖尿病(因维生素C可能干扰血糖定量);(7)葡萄糖-6-磷酸脱氢酶缺乏症;(8)血色病;(9)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;(10)镰形红细胞贫血。4、长期大量服用突然停药,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,故宜逐渐减量停药。

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】本品可通过胎盘,可分泌入乳汁。孕妇大剂量服用时,可产生婴儿坏血病。

【儿童用药】尚不明确。

【老年用药】尚不明确。
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1、大剂量维生素C可干扰抗凝药的抗凝效果。2、与巴比妥或扑米酮等合用,可促使维生素C的排泄增加。3、纤维素磷酸钠可促使维生素C代谢为草酸盐。4、长期或大量应用维生素C时,能干扰双硫仑对乙醇的作用。5、水杨酸类能增加维生素C的排泄。6、不宜与碱性药物(如氨茶碱、碳酸氢钠、谷氨酸钠等)、核黄素、三氯叔丁醇、铜、铁离子(微量)的溶液配伍,以免影响疗效。7、与维生素K3配伍,因后者有氧化性,可产生氧化还原反应,使两者疗效减弱或消失。

【药物过量】每日1~4g,可引起腹泻、皮疹、胃酸增多、胃液反流,有时尚可见泌尿系结石、尿内草酸盐与尿酸盐排出增多、深静脉血栓形成、血管内溶血或凝血等,有时可导致白细胞吞噬能力降低。每日用量超过5g时,可导致溶血,重者可致命。孕妇应用大量时,可产生婴儿坏血病。

【药理毒理】本品为维生素类药。维生素C参与氨基酸代谢、神经递质的合成、胶原蛋白和组织细胞间质的合成,可降低毛细血管的通透性,加速血液的凝固,刺激凝血功能,促进铁在肠内吸收,促使血脂下降,增加对感染的抵抗力,参与解毒功能,且有抗组胺的作用及阻止致癌物质(亚硝胺)生成的作用。

【药代动力学】蛋白结合率低。少量贮藏于血浆和细胞,以腺体组织内的浓度为******。肝内代谢。极少数以原形物或代谢物经肾排泄,当血浆浓度大于14μg/ml时,尿内排出量增多。可经血液透析清除。

【贮藏】遮光,密闭保存。

【包装】低硼硅玻璃安瓿装,2ml/支,10支/盒

【有效期】18个月

【执行标准】《中国药典》2015年版二部
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H41020221

国药准字H41025621

国药准字H41020220

【生产企业】

企业名称:奥马传真

生产地址:河南省新乡市辉县东郊

邮政编码:453613

电话号码:(0373)6885838

传真号码:(0373)6885838

核准日期:2007年06月18日

修订日期:2010年10月01日  2015年12月0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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